發信人: agras (曼菲士) 看板: math86 日期: Thu Dec 16 10:55:18 1999 標題: Re: 荷蘭筆記(四) >> 本來好羨慕你可以去荷蘭玩那麼久, >本來好羨慕你可以去荷蘭「玩」那麼久, >> 現在想,要是我一個人在外遇到這些事, >現在想,要是我一個人在「外遇」,到這些事, >> 我一定當場就哭出來的! >我一定當場就「笑」出來的! 你的逗點法讓我想到以前看過一個故事。 在以前標點符號還沒通用的時候,私孰的老師教書都以自己的 方法斷句。有一位老師是這樣教的: 「知止而後能,定定而後能, 靜靜而後能,安安而後能,慮慮而後能,得。」他就覺得很奇怪 怎麼會多了一個字。令一個老師教:「知止而後能定定,而後能靜靜, 而後能安安,而後能慮慮,而後能得。」怎麼少了一個字。有一天這兩個 老師在一起聊天的時候,說起了這件事,第一個老師終於恍然大悟, 「啊!原來我的"得"跑到你那裡去了!」 -- &&&&&&&&&&&&&&&&               & ㄅㄆㄇㄈㄉㄊㄋㄌㄍㄎㄏㄐ &                & ㄑㄒㄓㄔㄕㄖㄗㄘㄙㄧㄨㄩ &                 & ㄚㄛㄜㄝㄞㄟㄠㄡㄢㄣㄤㄥ &  -- * Origin: 中山大學 West BBS-西子灣站 * From: 163.15.167.19 [已通過認證]